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拟调人员考核办法(暂行)
聘用人员是学院教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聘用人员的聘期考核是聘用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聘用人员的考核及聘用管理,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与原则
1、考核结果与聘用管理相结合,体现按劳分配、择优聘用、优胜劣汰。
2、学院考核与系(部)、处(室)考核相结合,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领导与组织安排,以及考核结果的使用,聘用人员所在部门作为考核主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3、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每学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评价,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是对教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能力、业绩等的评价;聘期考核是对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全面评价,以组织评价为主,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编制外聘用人员(包括教师、一般行政人员等)。
三、考核种类
(一)初聘人员考核
凡新聘人员工作满一学期,需进行初聘人员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履行合同、解聘的依据。
(二)聘用合同期满考核
聘用人员合同到期,需进行续聘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
四、考核内容
(一)教学岗位的聘用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科研成果以及担任辅导员工作等方面。教学方面的考核由聘用人员所在系(部)、教务处以及督导室负责(对于教师的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价体系分为四部分,一部分是由学院领导及教务处评价,占30%;一部分是系部、教研室主任评教,占20%,一部分是学生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占40%。一部分督导室监督、不定时抽查10%。),担任辅导员工作的考核由学工部负责。
(二)一般行政岗位的聘用人员
按其履行具体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聘用人员所在处(室)负责全面的考核,学院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对担任了部分教学工作或辅导员工作的行政人员,由教务处以及督导室或学工部负责考核其相关工作情况。
五、考核程序
依照分级管理的考核原则,组织人事处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由聘用人员所在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组织人事处将聘用人员的考核通知发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组织考核的具体实施。聘用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对被考核者的全面评价,教务处及督导室负责对被考核者的教学工作的评价,学工部负责对被考核者担任辅导员工作的评价。
(二)个人总结。按考核内容,由被考核者本人填写《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初聘人员考核表》(表一)或《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续聘人员考核表》(表二)进行个人总结。
(三)聘用人员所在部门对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给予全面评价,并明确给予初步考核意见:“建议聘用”、“建议调换岗位”、“建议解聘”。
(四)组织人事处审核汇总各部门考核结果,报学院党委,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作为聘用人员续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
六、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