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职院党〔2010〕54号
各系(部)、处(室):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2010年第二次选任中层领导干部(正、副职)实施方案》,现将正式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2010年第二次选任中层领导干部(正、副职)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党委 印发 选任 中层领导干部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四川省财政厅人教处
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党政办公室 2010年10月12日印发
附件:
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2010年第二次
选任中层领导干部(正、副职)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任职位
本次选任职位为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的6名中层干部领导职位,其中1名中层正职(副处级),具体职务为:基础部主任1名;5名中层副职(正科级),具体职务为:会计系副主任2名、思政部副主任1名、学生工作部副部长1名、组织人事处副处长1名。
二、参加选任上岗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和热爱学院,熟悉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
4.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民主,有良好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善于联系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5.有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各方面的人员一道工作,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有较强的亲和力,群众认可度高。
6.清正廉洁、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损害学院的利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应具有下列资格:
1.编制内在岗教职工。
2.教学教育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正科级领导职务(含在正科级领导岗位上主持工作)任职两年以上,若任职五年以上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本科;副职领导干部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非教学教育部门的副职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工龄在五年以上。
4.思政部、学工部、组织人事处部门的领导干部应是中共正式党员。
三、选任办法:
本次选任上岗工作主要由报名与资格审查、个人陈述与民主测评,年度考核评价、组织考察、确定任职人选、公示与任命等测评环节组成。其中民主测评环节采取分决制,年度考核评价环节采取加分制,确定任职人选环节由院党委成员采取票决制。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由参加选任者填写《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中层领导干部选任上岗人员报名登记表》,交3张1寸彩色照片,到组织人事处按职位类别即教学教育部门和非教学教育部门报名。学院选任中层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经学院选任中层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按姓氏笔画公告、公示资格合格人员名单。
(二)个人陈述。召开个人陈述及民主测评大会,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个人陈述,由副科级及以上行政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参加大会。个人陈述按抽签决定的顺序进行,时间10分钟以内。主要陈述个人基本情况及参加选任的想法和打算。
根据个人陈述和平时德才表现情况,参会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陈述人进行民主测评,在测评表中的同意栏中打钩不超过选任数,多钩为无效票,不打钩视其为不同意。
民主测评结果采取“三票制”加权重计分进行统计,满分为100分。其中:A票(学院党委成员)满分为35分,B票(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满分为25分,C票(其他参会人员)满分为40分。
换算公式为:
标准分=A+B+C
A=党委成员投票数÷实到党委成员人数×100×35%
B=中层领导投票数÷实到中层领导人数×100×25%
C=其他参会人员投票数÷实到其他参会人员人数×100×40%
(三)年度考核评价。年度考核评价实行加分制,对参加选任上岗人员2006年以来年度考核优秀情况(上报财政厅确认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进行量化加分,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一年加1分。
年度考核评价在民主测评标准分值基础上加分。
(四)确定考察对象。教学教育部门和非教学教育部门每个职位按1:2取民主测评标准分和年度考核分合计,总分过半并排在前两名的同志提交院党委会研究;若某一职位只有1人参选,并总分过半仍提交党委会研究。学院党委根据参选者德才表现和民主测评、年度考核评价情况,各职位确定一名考察对象(部门正职报请四川省财政厅党组同意后)并公布人员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五)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公布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为考察对象所在的部门全体人员。凡经组织考察不符合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的人员和未经考察的人员不提交党委会讨论。考察结束后,专门就选任上岗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书面征求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六)确定任职人选。根据考察结果情况及平时表现情况,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七)公示与任命。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并下发任职通知进行任命。正职报四川省财政厅党组同意后任命。
(八)备案。将任命通知报财政厅人教处备案。
四、实施步骤
(一)10月12日,公布选任中层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和职位。
(二)10月13日,组织报名。下午4:30前,自愿参加选任中层领导干部的人员到组织人事处按职位类别报名。因公出差的同志可委托他人或电话报名。过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10月 14日,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校园网上公布审查合格者名单。
(四)10月 19 日下午2:30,个人陈述与民主测评大会。
(五)公布考察人员名单。
(六)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
(七)公示、任前谈话,下发任职通知。
五、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选任中层领导干部(副职)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对本次选任上岗工作的具体工作组织与领导。
组长:黄友 副组长:李高伟
成员:张中伟 李仲稳 余坤和 李跃进 李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李琪同志兼任。选任工作由组织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六、回避制
在选任中层领导干部上岗的全过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实行回避。
七、纪律和监督
1.各级领导和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在选任中层领导干部中,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2.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申述,纠正违纪行为,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