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课是指任课教师因故不能按教务处下达的课程表安排进行教学活动,经申请批准后对任课班级课序或地点作调整的教学过程。
二、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政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学院规定教师无论因公或因私需请假、调课,都须按照学院要求办理调课的相关手续。
三、教师办理调课的具体程序:
1、自行到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教师请假、调课申请表》,详细填写表格中的每一项内容,并附相关证明。
2、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交由学院领导审核、签字。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交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签字;请假时间超过3天(包括3天),交由院长审核、签字。
4、 交由组织人事处登记备案,并且由组织人事处向教务处开具调课通知单。调课通知单一式两份,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5、 任课教师将调课通知单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调课。
6、 任课教师若因急病或突发事件不得不停当天课程,并且来不及办理调课手续者,须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方可直接通知班级学生。调课的相关手续在事后三天内补办,当事人因故无法及时办理后补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7、由组织人事处安排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学习等情况的任课教师,在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过程中,不再提交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其他手续不变。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