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员招聘暂行办法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率,打造一支专业化管理队伍,做大做强公司业务,依据《四川财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特制订公司人员招聘暂行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确定招聘岗位及人数,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人员招聘。公司拟招聘人员岗位、招聘人员结果报经学院组织人事部备案。
二、招聘工作小组
公司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公司成立初期,招聘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名监事、1名董事、1名学院组织人事处人员组成5人招聘考核小组。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学 历:原则上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 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要求: 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工作踏实、积极认真、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与调配;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与协作能力;具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四)专 业:根据岗位实际需要,以发布招聘信息为准。
四、招聘录用原则
招聘工作小组在招聘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考察候选人,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德才兼并、关联回避”的原则。
五、招聘办法
结合拟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及培训文案处理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管理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等。
六、成绩计分
应聘者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公司、学院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招聘网站等公开发布拟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时间安排、薪酬待遇等信息。
(二)资格审查:接受应聘者简历投递,开展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
(三)笔 试:招聘工作小组组织笔试,依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 试:招聘工作小组集中对应聘者逐一面试,按照面试评分表逐项打分,以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作为应聘者面试成绩。
(五)录用公示:依照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司网站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六)报 到: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通知拟录用人员报到日期和报到时需提交的证件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体检表、离职证明、登记照片、社保资料等)以及其他报到注意事项。
(七)审 查:公司办公室对拟录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最后审查,审查结果上报董事会备案。
(八)签订合同:通知拟录用人员签订公司聘用员工《劳动合同》,录用员工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
(九)入职谈话:公司指定专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就公司制度、岗位工作要求、劳动纪律、薪酬待遇等进行入职前谈话。
八、人事档案及相关组织关系
(一)公司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个人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二)党组织关系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九、其 他
(一)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5日起实行,此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此办法解释权属四川财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