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近日,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2023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旅游研究)项目申报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背景下,认真落实省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总牵引”“总抓手”“总思路”重要部署,对四川旅游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推动研究成果服务于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
二、课题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申报资格。申请选题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原则上应以本研究中心公布的项目指南为依据,具体题目可根据指南方向自行设计。注:本中心不受理课程开发、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教改类项目的申请。
三、资助类别及要求
(一)重大项目
资助额度:1万元/项。结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1篇CSSCI或SSCI期刊论文或2篇中文核心期刊;(2)研究成果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级以上单位采纳(需要采纳证明并加盖公章);(3)研究成果被四川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刊登。
(二)重点项目
资助额度:0.5万元/项。结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2篇论文,其中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级机构采纳(需要采纳证明并加盖公章);(3)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6万字,重复率要求低于10%,须通过中心组织的专家鉴定。
(三)一般项目
资助额度:0.2万元/项。结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2篇普通期刊论文;(2)研究成果获得县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3)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重复率要求低于10%,须通过中心组织的专家鉴定。
(四)自筹项目
自筹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己承担,结题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注:各类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时须注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资助及立项编号”,未标注课题资助编号不能作为课题结项的成果依据。
提交结题的著作、论文、报告必须与课题高度相关,结项论文均须在CNKI、万方等数据库检索,内容不低于四个版面,字数不低于5000字。研究报告重复率查重以CNKI数据库为准,并加盖查重单位图书馆鲜章。
四、经费拨付方式和时限
立项课题经费采取分期拨付。项目立项后,先拨付资助金额的 50%;结题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结题不通过者,剩余经费不予支付。
本中心立项课题研究周期均为两年,不受理延期结题申请。执行时间从项目立项起,项目执行周期过半达到课题结项要求可申请结题,所有项目均须在到期一年内完成结项工作。对于超期一年以上的项目做终止处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剩余经费也不在划拨。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4月23日前将申报书5份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电子文档以“单位-姓名-题目”的格式命名,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2023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旅游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