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保卫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并在公安机关具体指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2. 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建立群防群控机制,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 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和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值班巡逻,实施警校共建,防治结合,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邪教组织,调解内部矛盾。
5. 制定学校维护稳定、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 做好学校的户政管理工作,负责学校集体户口的核查办理、入学新生的户籍入籍管理、毕业生的户籍迁移工作,出入境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
7. 广泛调研,掌握情报信息,严守机密。
8. 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9. 管理好各种文件档案、警具和贵重物品。
10. 完成学院党政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