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经学院公选和正式调动入学院的教师及教师亲属,可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将户籍关系迁入学院教师集体户。 按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的要求,请提前准备以下文件,前往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1、《入户申请表》(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2、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调动、流动、聘用、招收通知原件(凭录用、调动文件原件前往相关对应的龙泉驿区的部门办理)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学院保卫处领取)6、1寸证件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16岁以上人员提供)7、人员流动登记审批表(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8、进入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员联系函(凭《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联系函》原件前往龙泉驿区人才交流中心换取)9、商调函原件(仅限商调人员提供)申请亲属随迁的提供:1、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独子证)2、随迁亲属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