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是书记、院长直接领导下的综合党政管理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1.协助书记、院长抓好日常工作并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在书记、院长领导下,组织起草学院党委、行政综合性的规划、计划、工作报告、总结、会议纪要、决议、规章制度等文件,发布学院的通告、通知、通报等。
3.协助书记、院长组织安排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组织议题,做好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落实和督办。
4.负责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准备、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院党委、行政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学院所有文件的修改、审核、编号印发;院领导重要讲话及报告的起草和其他代表学院向上级汇报的重要文稿的撰写。负责审核和打印以学院名义发出的各种行政公文,并统一办理登记和寄送。
6.负责办理上级机关的来文,并进行登记、分办、传阅、承办、催办;负责全院各部门呈报学院的请示、报告的接收、审核、送审和领导批示的催办;并做好有关执行情况的反馈工作。
7.负责学院党政文件的录入、审核、印发、立卷、归档。
8.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了解与学院全局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供院领导决策参考。
9.根据院领导指示,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党政工作。
10.负责学院领导、干部的行政值班、节假日值班的安排和管理,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11.管理学院印鉴和书记、院长名章,负责审核全校各行政部门的印章刻制和发放,开具学校对外行政介绍信。
12. 负责全院保密工作,按保密工作制度,规范做好机要文件、密码电报的接收、登记、传阅、保管、归档与清退工作。
13.负责全院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填制报送学院综合统计报表。
14.负责学院行政事务的接待工作和兄弟院校、单位来访的接待
工作。
15.协助学院领导,根据行政用车管理规定,协调各类人员的用车,做好上班交通车的管理和保障工作。
16.负责学院的信访工作,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来信来访。
17.负责学院外事工作的协调。
1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