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今年的初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申报者递交书面申请,核实相关工作情况,由系部主任签字;申报者于1月4日将申请书交组织人事处,并领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可在校园网上下载)。
2、申报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者,由各系部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全系教师听课、评课、评议,负责对拟聘任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并将意见填入申报人《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中,由负责人签字。
3、申报辅导员系列初级职称者,由学院思政学科评议组统一负责评审,具体评审细则另行通知。
4、各系部、思政学科评议组将申报人《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于1月15日下午4:00之前交院职改办(组织人事处),过时不予受理。
5、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审定申报者助教任职资格。
注:2009年新聘教师(研究生)参与本次初级职称评审。
组织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填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