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内 容
| 组织者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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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至 9月19日
| 1、申报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填写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系部主任签字 )交到组织人事处。 2、申报正、副高级职务者提交科研成果到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送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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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至 9月30日
| 1、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上公开课,全院教师参加听、评课
| 教务处
|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需要填报的各种表格可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的职称评聘栏目中下载。
2、初级职称的听、评课及评议工作,请各系部于11月底前自行安排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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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填写各种表格,准备和包装需要报送的材料 。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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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系部组织评议,完成《申报表》中的“系全面审查意见” 。
| 各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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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学科评议组评议,完成《申报表》中的“学科评议组评审意见”。
| 各学科评议组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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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示申报高级职务者的“个人业绩贡献”情况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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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核辅导员担任情况
|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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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核教学工作量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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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核科研成果
|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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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和 10月10日
| 申报中、高级职称者交各种证书复印件、个人总结、< <申报表>>等所有申报资料到组织人事处。
| 组织人事处
| 材料装订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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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 至 10月16日
| 1、学院职改领导小组审定晋升职务人员名单
2、学院教师职务评审组推荐评审会(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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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至 10月21日
| 1、院职改办审定上报人员材料,完成《申报表》中的“院党委政审意见”、“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意见”。
| 学院教师职务评审组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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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职改办完善各种材料上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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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院职改办将评审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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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申报者认真阅读以上安排,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表,安排好自己部门需要负责的工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的,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请申报者按时递交申报材料到相关部门,未按时间安排进行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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