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民主评议大会的通知
各院领导、各系部、处室: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川财人〔2013〕26号)、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川教工委〔2012〕26 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川财职院人〔2013〕14号)等文件的要求,我院拟定于2014年1月召开院级领导考核述职、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大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地点:2014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4:00,B213教室。
二、参会人员
(一)院级领导;
(二)中层干部;
(三)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四)其他需要参加人员,如民主党派代表,教代会代表、退休干部代表等。
三、会议内容
(一)党委书记黄友同志作2013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二)党委书记黄友同志作个人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党委副书记、院长李高伟同志作个人2013年度述职报告;
(四)其他院领导作书面述职(会前传至数字化校园);
(五)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院级领导年度考核、2013年干部选任工作、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相关要求
(一)院级领导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写出述职报告(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大会召开前,院级领导的书面述职报告将在“数字化校园”上公布,请参会人员认真查阅。
(三)各部门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
(四)参会人员请自带笔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遵守会场纪律。
组织人事处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