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学院组织人事处、后勤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处室的酝酿、协调、筹备,2016年3月10日下午2:30学院由李跃进副院长主持,在901办公室召开了国有资产管理处设立会议,组织人事处杨晓斌处长、后勤管理处杨晓荣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郑代富及相关人员参加。
首先,组织人事处杨晓斌处长宣布了《关于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处的通知》(川财职院行〔2016〕11号文),《关于郑代富同志任职的通知》(川财职院党〔2016〕12号文)及《关于余忻潼同志工作调整的通知》(川财职院行〔2016〕11号文)三个文件。
其次,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李跃进副院长代表学院党委、行政表达了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并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殷切的希望,要求相关人员主动学习业务知识,积极思考问题,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做好学院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与后勤管理处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平稳交接、过渡工作。
最后,郑代富同志代表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表示一定不负学院期望,迎接挑战,竭力做好学院国有资产工作。
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处,是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国有资产管理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资源配置、核查评估以及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等物资的采购验收、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回收处置等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