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以老带新”工作管理,准确地评价指导工作质量,依据《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新教师教学指导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我校导师工作质量评价办法。
一、评估体系
1、指导教师工作态度:
A、指导新教师在两个以上,热爱指导新教师工作,服从系部工作安排,有高度责任心、事业心;
B、指导一个新教师,热爱指导新教师工作,服从系部工作安排,有高度责任心、事业心;
C、指导一个新教师,服从系部工作安排,有一定责任心、事业心和实干、奉献精神;
D、指导一个新教师,担任指导新教师工作。
2、指导教师听、评课:
A、听、评课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并给出文字评语和有效的指导意见,在双方交流后由所指导的新教师阅读签字;
B、听、评课7-9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并给出文字评语和有效的指导意见,在双方交流后由所指导的新教师阅读签字;
C、听、评课4-6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并给出文字评语和有效的指导意见,在双方交流后由所指导的新教师阅读签字;
D、听、评课4次以下,每次不少于2学时,并给出文字评语和有效的指导意见,在双方交流后由所指导的新教师阅读签字。
3、指导教师工作总结和对所指导新教师的综合评价意见:
A、工作总结和对所指导新教师的综合评价意见全面有效;
B、工作总结和对所指导新教师的综合评价意见较全面较有效;
C、工作总结和对所指导新教师的综合评价意见一般;
D、未认真作出工作总结和对所指导新教师的综合评价意见。
4、指导教师的指导效果:
A、系部对所指导新教师的工作考核结果好;
B、系部对所指导新教师的工作考核结果较好;
C、系部对所指导新教师的工作考核结果一般;
D、系部未对所指导新教师的工作作出考核。
5、系部对指导工作综合考核意见:
A、系部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考核结果为好;
B、系部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考核结果为较好;
C、系部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考核结果为一般;
D、系部未对指导教师的工作作出考核。
二、考核程序
1、每学期期末,系(部)将考核意见连同指导教师和新教师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指导教师对新教师的综合评价意见等书面材料一并报教务处审核并经主管副院长签批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2、指导教师和新教师相互听课、新教师听其他教师的课的听课记录交教务处存查;
3、教务处参照老教师指导新教师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对指导教师工作进行评价。
三、认定标准:
按照评估体系评分,选项A、B、C、D对应分值分别为4、3、2、1分,一共五项,指导教师总得分18-20分为好、16-18分为较好、14-16分为一般、12-14分为较差,学院根据教学指导的类型按学期计发相应补贴。
教务处
200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