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会计学院学生二支部在明德楼613会议室,开展党纪教育学习和支部书记讲党课,会议由学生二支部支部书记董又维同志主持,学生二支部全体党员老师参加。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罗兰杰同志领学《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重点领学第七十八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与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罗兰杰同志提到,以学习《条例》为契机,引导教师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郑代富同志领学《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他通过讲述个别违纪违法受到惩处的典型案例让党员同志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他还提到,党员不仅要约束自己,更应该约束家属子女,作为一名高校教职工,不能接受消费卡、礼品券,也不能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变相给他人送礼,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即保持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接着,支部书记董又维以“理论之依,历史之承,实践之维”为主题讲党课。她提到,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蕴含深刻的理论逻辑、深厚的历史逻辑和鲜明的实践逻辑。深刻阐释好党纪学习教育的三重逻辑,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此次党纪教育学习,支部全体党员更加深刻的领悟了遵守党纪党规上要扣好“第一颗扣子”的重要性,并坚定在严守纪律正确道路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