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学生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学生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在系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党内活动,督促和指导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学生党小组成员主要由学生党员组成,也可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第二章 设 立
第四条 各系党支部可根据学生党员人数,以年级或专业或班级为单位设立学生党小组。每个学生党小组一般不得少于3名学生党员,学生党小组规模也不宜过大,可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学生党小组。
第五条 学生党小组的设立,由系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支部委员会应将党小组设立情况报学院党委组织人事处备案。
第三章 管 理
第六条 各系对本系学生党小组工作实施管理,要加强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第七条 党支部每年须对学生党小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方法见《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党小组工作考核办法》,将由学院和系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章 活 动
第八条 学生党小组工作职责:
(一)定期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学生党员在政治上、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督促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出色完成各项学习、学院活动、社会实践等工作任务,。
(三)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定期独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党员活动,提高学生党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做人做事等能力。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开展支部民主生活会作必要的准备。
(五)向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推荐和考察工作。
(六)了解学生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七)对学生中的错误言论和不良习气敢于批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努力维护学院稳定。
第五章 组 长
第九条 党小组组长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骨干。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心党的工作。
第十条 党小组组长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或由上一级支部委员会指定党小组负责人,选举产生的应报系党支部备案。
第十一条 党小组组长是党小组活动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支部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党小组的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按学期制定学习、实践等工作计划,并予以执行。期末对其进行总结,表彰先进,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督促党员学习基础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实习与实训。
(三)主持召开党小组会议,讨论执行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分配督促党员落实各项具体任务。
(四)掌握小组成员的思想、工作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本小组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学院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