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备党员(每班推荐人数不超过3%)必备条件及优先条件
1.前两个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均为优秀,每期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30%,其他方面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至40%;
2.无补考,按规定完成学分;
3.已获得业余党校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10个月以上;
4.所在寝室被评为标兵寝室者优先,具有其他专业或职业相关证书者优先。有学生工作经历,集体观念强,工作能力强,自我管理能力突出者优先。
5.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获得一次以上(含一次)学院奖学金奖励,已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获得两次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含三等,均需有证书证明)。
6.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班级通报批评)。
二、积极分子(每班推荐人数不超过5%)必备条件及优先条件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2.上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为良好以上,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其他方面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至50%;
3.无补考,按规定完成学分;
4.所在寝室被评为标兵寝室者优先,具有其他专业或职业相关证书者优先。
5.有学生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获得一次以上(含一次)学院奖学金奖励,已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获得一次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含三等,需有证书证明)。
6.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班级通报批评)。
三、具体程序及日程安排
1.10月20日前各班团支部与辅导员需完成:①接受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②审查其是否符合必备条件及优先条件;③按比例拟定推荐名单后交给党员联系老师。
2.10月22日前党员联系老师需完成:①到各班了解被推荐人具体情况;②认真审核被推荐学生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候选人材料后到班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民主测评,参与测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9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测评过半的学生方可确定为拟发展对象;③将推荐人名单以书面方式交给学生党支部书记
附:13级各班党员联系老师名单(2014秋季学期调整后)
1班2班:吴敏 3班 4班:马会起 5班 6班:马红 7班 8班:夏小鸿 9班:岳秀敏 10-13班:张邵希 14班15班:杨勇
请各班团支书主动与党员联系老师联系。
会计一系学生党支部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