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纪工委书记 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狄志军
(2014年3月14日)
受教育工委和厅党组委托,我向大家报告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安排布置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关于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工作
过去一年,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深化作风建设和反对“四风”突出问题为目标,以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党纪政纪为重点,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教育公平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坚决纠正“四风”,狠抓作风建设
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了一批办学招生、学术学风、基建投资、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45所高校同步开展作风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四风”问题制定工作措施X余条,完成整改问题X个,废除不适宜制度X个,完善改进制度X个,新建制度X个。省委教育工委组织6个检查组,对16所高校正风肃纪专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反映X所高校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调离岗位和党纪政纪处分。全省高校47835名教职工在会员卡清理工作中做出了零持有、零报告承诺。仅省教育厅机关全年压缩“三公”经费15%以上,清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落实厉行节约规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格执行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2013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件X件,立案X件,结案X件,涉案人数X人,给予党政纪处分X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X人。涉案金额X万元,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省教育纪工委在配合查办高校腐败案件的同时,完成了省纪委交办的案件自查工作,教育电视台配合制作的《象牙塔里的蜕变》专题教育片,在全省高校广泛用于开展警示教育。
(三)切实纠正教育领域不正之风,维护教育公平
有效发挥省、市、县三级教育收费投诉联动机制作用,实现举报投诉快接、快转、快办、快反馈;纠正教育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群众反映乱补课、择校乱收费等行为取得新成效。全年共组织X个检查组,对春秋两季开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全省共核查违规收费问题X起,清退违规收费经费X万元,处理相关责任人X人。推进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X个市州高考考风考纪工作进行视频约谈,督促加强艺体尖子生加分测试监督管理,指导招生高校核查考试舞弊人员并向招生单位发出加强监管书面建议,对X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巡查抽查。
(四)加强监督预防,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参与高校干部考察和任前廉政谈话X人,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或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和问责,先后对X个市办学不规范问题、X个市和个别高校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单独或集体约谈;对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违规发放职工福利、违规安排职工公款旅游的X所高校和X所违规招收择校生的中学进行问责,督促党纪政纪处分X人。
此外,我们组织全省公办高校对2011年以来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重点抽查X所本科院校,责成对违规问题逐一核实和整改。配合省纪委、省检察院举办4场高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会,加强法纪宣传教育。在四川师范大学召开廉政文化进高校暨大学生廉洁教育现场会,积极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在川高校参加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西南石油大学等10所高校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近年,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组对X多所高校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对X多所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和学习研讨X多次;开展课题研究X个。我省创建的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机制在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在此,特向在川各部委属高校表示感谢!
(五)注重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2013年,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审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X项,审计总金额X亿元,促进增收节支X亿元;举办各类审计业务培训班X个,参培人员X人次,参加其他专题培训班人数X人次。教育审计工作在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教育经济秩序、避免和减少损失浪费、保障资产安全完整、维护单位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免疫系统”功能和积极预防作用。
一年来,市州教育部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做了大量的工作:遂宁市教育局纪检组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协助局党组制订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规定》等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制度;宜宾市教育局纪检组先后对存在教育收费不规范问题的X个县区教育局纪检负责人和学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眉山市教育局落实纠风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局长X次带队到学校明察暗访并对查实有偿补课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乐山市教育局开展“教育行风整治年”活动,在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集中整治教育行风,覆盖面达100%;广安市对所辖区县的X个教育机构和学校开展了民主评议。
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短版”和不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对“四风”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长期性估计不足;三是基层单位和关键岗位的腐败以及职务犯罪行为仍然易发多发;四是监管制度的长效性和常态化存在薄弱环节;五是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比较滞后。对此,我们必须统筹谋划、上下齐心、着力改进。
二、全面落实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各项任务
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以及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加大查办违纪案件为重点,加强执纪监督;以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以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为重点,强化自身建设为四川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1.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和机制创新。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党组织都要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朱厅长要重点强调),定期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健全高校绩效评价和目标考核制度,建立下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纪检机构)述责述廉制度;健全落实“一岗双责”失责倒查和追责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行风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
2.推进纪律检查机制创新。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统一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落实监督责任,为严格执纪提供制度保证。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要求,抓好“两覆盖”、“两为主”、“两责任”等监督规定的落实。配合做好高校巡视和巡察工作,探索开展高校纪委书记交流任职工作;结合大学章程建设,加强相关制度的廉洁性审查;加强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高校监察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强化高校二级单位纪检工作。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把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执行党的纪律融入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各项措施。坚守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学术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把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使纪律刚性运行、执行有力,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的落实,坚决纠正顶风违纪行为;制定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和监督办法。坚持正人先正已、一级带一级,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配套规定;认真受理和排查群众举报反映,对专项治理确定的任务,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重点监查和面上通报等方式,逐一督促落实,坚持不懈地抓出成效。要加强干部作风情况监督,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券的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推进超标准配备公车、公车私用以及多占办公用房的专项治理。对顶风违纪行为既要严肃查处,还要点名通报。
3.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围绕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落实干部任期审计制度、专项及中期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治理考试作弊、考生家长弄虚作假,招生领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等问题,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实施招生考试工作承诺制,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学校校长、招生工作人员都要签订廉洁招生承诺书。进一步完善艺术、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监管措施,对自主招生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坚决制止有偿招生、抢拉生源等不正当招生行为,严肃查处重复招生、重复录取、虚假注册学籍等行为。
2.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严格执行“一科一辅”教辅材料管理规定。集中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的专项治理。省教育厅将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信访督查通报和黄牌警告制度,对信访反映较多以及核查属实的地区教育部门、高校,将采取函询、发监察建议书、集体约谈、诫勉警示、跟踪整改和向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书面通报等方式,切实解决教育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扭转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有乱不治的现象。
3.纠正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和学术不端行为。认真核查第一批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第二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4.重视解决资产管理和投资经营中的问题。结合作风建设和事业单位改革,理顺高校资产管理关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在改革进程中利用新旧体制度转换的落差和时差侵吞国有资产、牟取私利。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考评指标,抓好风险防控,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增值。
(四)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1.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建立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办案人才库。突出办案重点,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受贿、跑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和学术造假等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选用、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健全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定期清理、分层督办制度。
2.发挥查案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保护和惩处两手抓。对举报反映查实的,依纪依法处理;反映不属实的也要在恰当时机和一定范围通报说明。对苗头性问题要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防微杜渐;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也要通过交心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深入分析违纪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屡查屡犯。
(五)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省教育厅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市州教育部门和高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高校党委要把规划落实到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之中,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保证各项任务在学校和院系都得到有效落实。
2.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以规范人、财、物等内部运行和管理的监督制度;坚决纠正涉及办学、考试、招生、收费和教师选聘、职称评定、学术学风、科研项目、基建投资、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3.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级教育机构和高校要大力加强党务政务和校务公开;各级各类学校要公开办学条件、质量水平、经费使用等信息。高校要加强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访出境以及财务、招生、学生就业、评优评先等重要信息公开,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信息发布覆盖面,提高公开时效性。
(六)加强审计监督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专门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敢于碰硬,不回避、不退缩、不手软”要求。今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审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目前,我省多数教育部门和高校审计工作独立性、专业性不强,特别是高职院校审计力量不足,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个别高校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也反映出审计监督要么缺失、要么薄弱。
今年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要结合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二是继续加强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三是突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四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五是发挥审计纠偏和绩效评估作用,堵塞管理漏洞;六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提高资金使用和内部管理效益。各市州教育部门和高校要重视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注重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全面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职责,确保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取得实效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完善制度、改革创新,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抓好落实。
(一)强化执纪监督。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中心任务,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做到履职不越位、监督不缺位、工作不错位。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监督工作规律,认真落实监督职责,创新理念,改进方法,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腐败和不正之风行为,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参谋助手和执纪监督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自觉增强党性、端正党风、纠正“四风”,主动践行“六项承诺”,做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合格监督者。
(二)强化工作通报。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及时将本辖区、本单位、本学校的重要情况,严格按照信息报送制度向上级组织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不得瞒报、漏报。对教育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教育乱收费等方面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要收集、研判通报和曝光后的媒体反映和网络舆论,及时回应、正面引导。
(三)强化督查督办。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落实督办职责,对于苗头性问题和举报反映,以及上级机关交办件,要敢督敢查、善督善查、真督真查,确保矛盾不上交、问题不转移、处理不越级,形成压力传导和责任传导机制,克服“肠梗阻”和“慢作为”现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教育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要加强反映问题的风险评估和跟踪督办,及时督查指导。对于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推动直查快办,加强巡访、回访,处理和处置结果要向适时公布。
同志们,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目标明确、规定动作具体。我们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推进四川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作出我们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