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丁桂荣为自己的贪欲“把脉”,找出“病源”,痛心“检讨”!
她执笔写道,“那是2006年3月初的一个晚上,当晚8点多钟,在家准备休息的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来电话的是承建兰大二院医疗综合大楼和萃英门花园住宅楼施工建设的兰州某建筑公司张经理,他在电话里告诉我说有个工程上的事情要给我汇报汇报。我说我不具体分管基建工作,请他明天找兰大二院基建部门说去。但他说必须当时就见到我。
“那段时间我一个人在家住,一般晚上不接待客人,但是考虑到他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加班加点,工程进度和质量都很好,碍于情面,于是我就让他来了。张经理进门时手里提着一个白色的纸袋子,里面装着两盒茶叶,进门后他顺手把纸袋子放在我家茶几旁边。他坐下后说了一会儿建筑工程进度方面的一些事情。大约半个小时后,他起身要走,我说,‘你把带来的茶叶拿走,我们家里没人喝茶。’他不听开门就走了,我没有叫住他。之后我就睡觉了,也没有打开袋子看。
“过了几天,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打扫卫生时把茶叶拿出来,才发现在茶叶盒的下面放着现金,一数正好50万元,当时我吓了一跳。
“第二天早上,我在新建的门诊综合楼前找到了张经理,将装有钱的纸袋子还给他,他不要。由于院子里人很多,我只好又把钱拿回家了。
“2006年4月,我从50万元中拿出15万元,有的用于孩子上学了,有的花到给老人或者我自己看病上了,还有家里其他一些开支。剩下的35万元继续放在家里,直到8月28日我才用别人的身份证将这些钱存到位于兰州市解放门附近的某银行。当天下午我就被叫到了甘肃省检察院接受调查。8月29日,我将50万元全部上交给省检察院。”
她剖析自己说,“作为一个受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我深深地知道,我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可以说我是由一名人民公仆蜕变成了人民的罪人,我的犯罪行为给党和国家以及单位都造成了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分析我走向犯罪的原因,主要是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贪图物质享受,把党和人民给我的权力当成儿戏,当成了捞取金钱的工具。作为党委书记不仅不能监督好别人,连自己都带头受贿,这是多么可悲啊!
“我今天很痛心,我给党丢了脸,给人民丢了脸,给我的孩子和家庭成员的心灵上造成了很大创伤。尤其是我的儿女年龄还小,正处在成长阶段,我在他们成长道路上应该起到示范教育作用,而我今天却成了一个罪人,让孩子们反过来为我伤心。千恨万恨都恨我自己,是我自己丧失理智,丧失原则,做了一个领导干部不应该做的事情,做了一个作为母亲不应该做的事情。如果我能有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痛改前非。”
(来源:兰州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