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学院纪委委员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服务、指导和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学院纪委会议研究,决定实行纪委委员对口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了解联系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决定决议情况,协助学院纪委监督检查联系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校纪校规情况。
2.指导、督促、检查联系党组织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包括教育提醒、监督指导、风险防控、信访处置、查纠违纪违规问题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等。
3.出席联系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等会议,了解联系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4.加强对联系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到联系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和收集联系党组织及师生对学院的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建议及问题反映。协助纪委办理联系党组织的信访举报、开展有关纪律审查工作。
5.发现联系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和纠正,并报学院纪委备案。涉及重要情况和问题要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报告。
6.加强与联系党组织纪检委员的沟通联络和业务指导,协助联系党组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参加和指导联系党组织举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7.学院党委或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工作点评制度。联系党组织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联系的纪委委员。纪委委员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提出点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连同联系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与计划一并报学院纪委。
2.听取汇报制度。纪委委员每年至少听取一次联系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党组织向纪委委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以采取会议、书面等形式。
3.参与会议、活动制度。纪委委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联系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会议或活动,并将所了解的情况及时汇总、分析,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及时做好廉政提醒。联系党组织开展相关会议和活动应及时通知纪委委员参加。
4.参与纪律审查工作制度。纪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纪委的具体安排,参加学院纪委在联系党组织开展的信访案件查办、谈话提醒以及专项检查等工作。
三、对口联系安排
纪委书记敬华同志联系财税学院党总支、纪检审工会党支部。
纪委副书记杨晓斌同志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党政办党支部、组织人事部党支部。
纪委委员刘波同志联系金融学院党总支,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党支部、对外合作处党支部、学生工作部(院团委、武装保卫部)党支部。
纪委委员张晋红同志联系信息学院党总支,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基建办公室党支部、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
纪委委员李如万同志联系会计学院党总支,财务处党支部、教务处党支部、招生就业处党支部。
纪委委员刘丹同志联系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宣传统战部党支部、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
纪委委员陈明珠同志联系通识与人文教育学院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
中共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