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准确研判廉政风险点位,及时修正调整风险管理等级和防控措施。根据上级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年一排查、一年一评估”的要求和财政厅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围绕本部门(单位)“人、财、物、事”管理的权力运行,紧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对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确定风险等级,明确防控措施,建立完善本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表。
(一)思想道德风险方面。重点查找教职工在政治素质、法纪观念、职业操守和工作作风以及情趣修养存在的廉政风险。
(二)制度机制风险方面。重点查找本部门(单位)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监督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三)岗位职责风险方面。主要查找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把排查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工作要求。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坚持与履行工作职责相结合,在对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根据风险防控要求,准确描述廉政风险点、合理确定风险等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三)及时汇总报送。各部门(单位)请在2021年度廉政风险防控表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修改内容部分的电子版以红色字体标注。修订后的廉政风险防控表经分管院领导审签后,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卢永红,联系电话:84642073。
附件:各部门2021年度廉政风险防控表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