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大型修缮项目管理,规范修缮项目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大型修缮项目是指投资主管部门立项以外的预算一百万元及以上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含道路管网、设备安装等)的校内修缮工程项目。
第三条 学院大型修缮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基建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各需求部门对项目开展必要性分析,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后期使用与维护。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负责项目专项审计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及对项目过程中廉政建设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项目管理流程分为:需求提出—项目前期启动—前期咨询单位采购—项目设计方案论证—施工图设计—预算清单编制—工程项目论证及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方案过会—预算安排—施工采购—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及结算—固定资产移交—档案归档—绩效评价。
第二章 项目论证
第五条 需求部门向基建办公室提出拟建项目需求,并形成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报告。
第六条 基建办公室牵头,提请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项目投资论证,提请学院审议启动项目前期设计、清单编制等工作。
第七条 基建办公室提请采购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完成项目设计服务单位及造价咨询单位采购工作。
第八条 基建办公室牵头、需求部门协同负责组织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工作。需求部门确认初步设计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基建办公室组织召开项目设计方案专家论证会,优化设计方案,提请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设计方案及项目实施建议。
第九条 基建办公室负责组织第三方按照现行规范和项目方案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十条 基建办公室、审计处与第三方共同参与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第十一条 财务处牵头,需求部门、基建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研究中心配合,严格按照《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预算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工程项目论证会,形成事前绩效报告。
第三章 项目决策
第十二条 基建办公室会同需求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学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提请学院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
第十三条 财务处严格按照《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预算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 基建办公室提请采购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严格按照《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完成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采购工作。
第十五条 基建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开工建设,负责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同时需求部门须全过程参与协同管理,现场施工管理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审计处可根据工作安排对建设项目开展独立审计(含跟踪审计、专项审计等),基建办公室、需求部门应全程配合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等相关质量管理规定,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项目监理管理以工程监理合同为依据,基建办公室应明确要求和督促项目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开展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督管理,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履行监理义务。
第十七条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和合同约定,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章 项目竣工交付
第十八条 基建办公室牵头,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必要时邀请专家,严格按照《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规程(修订)》等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处现场监督验收过程。基建办公室负责组织完成工程结算编制工作,审计处负责组织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工作,财务处负责完成工程结算款支付。
第十九条 基建办公室将资产交付给实际使用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参与鉴证接收、移交过程。财务处负责完成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工作,使用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财务决算相关数据入账,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入账,并进行资产监管。
第二十条 基建办公室负责完成工程资料归档工作。
第二十一条 财务处牵头,基建办公室配合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预算一百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零星维修除外)由后勤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基建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