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员的党纪意识,财税学院政府采购教研室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并于2024年4月29日21:30在线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本次会议由支部宣传委员戴娜娜主持,支部书记高淑芳、纪检委员朱丹及其他党员出席。
会上,纪检委员朱丹首先带领全体党员领学了《条例》第一编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包括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等方面,同时进一步强调通过《条例》进行“自我革命”的时代价值,才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宣传委员戴娜娜主要带领全体党员领学了《条例》第一编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相关内容,着重对其中涉及的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以及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后的相应后果进行了说明,帮助支部全体党员对“纪律处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支部书记高淑芳则主要对纪律处分的运用规则作了简要介绍,特别强调违纪后如果选择主动挽回损失、主动上交或退赔违纪所得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另外她还呼吁各位党员积极地学习《条例》的相关内容,后续也将会邀请各党员同志分享各自的心得体会。
通过本次会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支部全体党员对学习《条例》的重视程度,督促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更加积极地投身于党的纪律建设中,避免所谓的“形式主义”。“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每一位党员同志“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才能真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