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2024年4月24日下午,招生就业处组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专题学习活动。招生就业处党支部副书记黄睿主持会议,重点强调了《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并对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在此次专题学习中,与会人员深入了解了《条例》修订的背景。《条例》的修订是党中央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对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新的制度安排。修订后的《条例》更加突出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此外,学习活动还着重讲解了违纪处分的类型,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处分形式,并对加重处罚与减轻处罚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人员被提醒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在互联网、电视、报刊书籍、讲座、报告会等方面,与会者被告知要特别注意言行规范,不得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信息,不得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同时,党员干部还需对其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的行为负责,防止他们利用党员干部的影响力谋取私利。
会议最后,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条例》第一百四十五条,该条款与招生就业处工作直接相关,涉及考试录取的公平公正问题,对本部门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要求。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全体党员对《条例》的内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增强了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强化纪律观念,严守党纪国法,以身作则,做到廉洁奉公,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