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12月3日下午 2:00,我院举行了法制宣传月活动开幕仪式,学院党委书记黄友、院长李高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中伟、经济法律系主任左良万、学生处处长罗潇出席了开幕式,经济法律系全体教师、学生各党支部书记、团委以及各系学生代表参加了开幕式。这标志着我院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院将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观念,努力在全院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在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学院在重要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将举行法制宣传画比赛、模拟法庭展示、法律知识大赛、现场法律知识竞答、法制情景剧大赛、法律解说及咨询等一系列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更多的学生参加到活动中来,使活动具有广泛的参与性、感染力和吸引力,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院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