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2021003
赛项名称:2021年财务管理专项技能竞赛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和展示学生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管理的能力,激发和调动学生关注和参与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提高其财务管理综合职业能力。
三、竞赛内容
2021年财务管理专项技能竞赛环节采用管理会计能力养成平台系统,依据系统中的财务、业务数据和外部相关的政策、法律、经济等信息,进行预算管理、投融资决策以及营运分析。
(1)竞赛内容
①预算管理模块内容包括:编制业务预算(销售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等);编制现金预算。
②筹资决策模块内容包括:个别资本成本的计算(银行借款、债券、股票、留存收益等);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进行筹资决策。
③投资决策模块内容包括:计算项目投资的营业现金流量、全部现金净流量;计算静态指标(静态回收期、会计收益率)以及动态指标(净现值法、现值指数法、内含报酬率、等额年金法等),并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
④营运管理岗位竞赛内容包括:进行成本性态分析,将成本划分为变动成本、固定成本与混合成本;对混合成本进行分解;计算边际贡献指标;计算保本点;计算保利点;进行敏感性分析。(共 100 分)
(2)竞赛知识与技能范围
财务管理专项技能竞赛涉及的课程包括:企业财务管理、管理会计、EXCEL财务应用以及相关会计基本技能。
具体包括:
项目投资决策分析。能够计算项目投资的现金净流量,并运用静态指标(静态回收期、会计收益率)以及动态指标(净现值法、现值指数法、内含报酬率、等额年金法等)对项目进行评价,做出决策。
筹资决策分析。计算资本成本(债务资本成本计算、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等),选择最优筹资方案。
销售预算的编制。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预算的编制。
采购预算的编制。存货采购、存货出库(领用或销售)成本预算的编制。
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
财务预算的编制。现金预算的编制、预计利润表的编制、预计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成本性态分析。对成本性态进行分析,对混合成本进行分解。
保本保利分析。在成本性态分析基础上,进行单一产品、多产品的保本、保利分析。
敏感性分析。分析单价、单位变动成本、销售量、固定成本等因素变动对利润的影响。
EXCEL 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运用EXCEL对业务与财务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
(二)竞赛时长
竞赛总时长120分钟。
四、竞赛方式
(一)本赛项为个人赛,采用单人单机竞赛方式。
(二)本赛项主要针对我院在校大三和部分大二学生,已学习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课程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五、技术规范
(一)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教学标准。
(二)2021年1月1日已经开始在一般企业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
(三)2021年1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管理会计应用指引》。
(四)2021年1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的会计、金融、税务等财经类法规、制度等。
六、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竞赛内容 |
评分要求 |
分值 |
预算管理 |
准确编制出业务预算与现金预算 |
100 |
筹资决策 |
计算资本成本,进行筹资决策分析,并做出合理决策 |
100 |
投资决策 |
计算现金净流量,使用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现值指数等方法进行财务可行性评价,并做出合理决策 |
100 |
营运分析 |
准确进行成本性态分析、本量利分析、敏感性分析 |
100 |
合计 |
400 |
(二)成绩评定
1.比赛现场人员构成:设置检录员,现场裁判,监场员。其中,检录员主要负责检查参赛人员资格;现场裁判由教师团队构成,主要负责监督比赛状况和处理比赛现场突发事件;监场员主要负责赛前竞赛资料的发放,赛中计时以及比赛设施的监管。
2.成绩评定由管理会计能力养成平台自动评分。
3.竞赛成绩经裁判长审核签字后确定。若有异议,经过规定程序仲裁后,按照仲裁结果公布比赛成绩。
七、奖项设定
本赛项设个人奖。以实际参赛人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5%、15%、25%,一等奖奖金150元,二等奖奖金100元,三等奖奖金50元。
八、参赛选手须知
(一)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二)参赛选手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
(三)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四)参赛选手应提前30分钟抵达赛场,凭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五)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六)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经现场指挥人员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开赛场。
九、申诉与仲裁
(一)大赛设立仲裁组,负责竞赛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申诉进行最终裁决。
(二)参赛选手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以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三)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仲裁组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场区域,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四)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六)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参赛选手请添加QQ群:737416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