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2021021
赛项名称:金融营销技能大赛
二、竞赛目的
本次金融营销技能大赛由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我校金融学院以及众金理财协会合作开展比赛,以银行真实的营销项目作为依托,通过植入银行真实营销项目,让同学们零距离接触金融营销产品,熟悉金融营销流程,掌握金融营销技巧,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通过对真实市场的调研,制定产品营销策划,最终实现销售落地,在过程中了解行业需求、客户需求,增强在真实营销情景中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积累专业的经验。有效缩短个人能力与企业实际需求的差距,工学结合,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与认知。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大赛采取积分制,分为个人积分和团队积分,设有参赛组队、营销策划、营销推广、营销实战、现场展示共计五个环节。为每个队伍配备一名银行专业工作人员作为指导老师,一对一指导学生以交通银行校园卡为营销对象,开展相关营销竞赛活动。活动期间,交行工作人员将每周五定期到学校为参赛同学进行营销话术、校园卡产品以及场景搭建等方面的指导与帮助,同时在学校食堂设点,展示铺设场景。
参赛组队环节
每组队员6-8人一组,鼓励参赛学生跨学院组队,根据团队中参与学院的个数,分别获得20分,满分100分,计入团队积分。例如:参赛队伍中涉及金融学院和会计学院的学生则可获得40分。
2.营销策划环节
营销策划方案要主要包括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目标、营销战略、费用预算五个部分,每部分满分20分,共计100分。字数在2000字以上,以word的形式提交,发送到邮箱3014688157@qq.com,营销策划方案提交的截止时间为11月6日24点。由学校专业评委会同银行工作人员综合评议,对报告内容进行评分后,计入团队积分。
3.营销推广环节
(1)活跃度
学生可通过朋友圈、抖音等网络方式进行宣传与营销,发一条朋友圈加5分,一个点赞加0.1分(点赞上限10分);发一条抖音加10分,以上内容满分100分,计入团队积分。统计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2月15日。
(2)场景拓展
学生可自主营销学校内、外商户加入交行满减活动,为校园卡的使用搭建更多使用场景,成功一户加10分,计入团队积分,积分无上限。交行工作人员将每周五定期到学校进行指导。
(3)数字推广
以个人营销校园卡为基础,同时申请数字人民币,则每户可获得10分。单独推荐申请数字人民币,每户可获10分,计入个人积分,积分无上限。
4.营销实战环节
营销实战阶段中,团队和个人每成功办卡一张可分别获得20分,积分无上限。交行工作人员将每周五定期到学校进行指导。
5.现场汇报环节
现场汇报展示暂定于12月20日,由各小组进行8分钟左右的PPT现场汇报展示,展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制订的营销策划方案、小组的实战营销过程(营销过程如何进行的,营销实战成绩如何,遇到了哪些困难如何克服的,在营销过程中有什么收获)、总结和反思几个部分(包括但不局限于这几个部分)。由学校专业评委老师和银行工作人员联合评议,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对各小组进行打分,其中:营销方案陈述15分、营销现状分析10分、营销策略15分、具体行动方案40分、现场展示效果10分、ppt制作水平10分,满分100分,计入团队积分。
(二)竞赛时间安排
竞赛将于2021年10月26日启动,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1月2日24点。其中营销策划方案的提交截止2021年11月6日24点前,团队及个人积分计算截止2021年12月15日24点,现场汇报为12月20日,自活动启动日起至积分计算截止日之间的营销成果均计入积分。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6-8人为一组。
五、技术规范
每周将定期举行话术演练及经验交流,由交通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各组可根据营销情况分享自己的心得与遇到的困难,在不断的交流中共同学习与进步。
六、成绩评定
团队或个人在5个比赛环节中的积分,分别按照15%、15%、25%、30%、15%的比重计入总积分,作为团队或个人的最终成绩。
七、奖项设定
1.学校奖励。根据团队或个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分别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奖励如下:
获奖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团队奖 |
200 |
150 |
80 |
个人奖 |
150 |
100 |
50 |
2.企业奖励及荣誉证书。
八、参赛选手须知
本次营销实战演练对象校园卡产品为交通银行合法合规金融产品,不产生任何手续费用,在校期间的功能仅仅是储蓄卡,可享受积分换购、购物满减等优惠活动。本次活动校园卡荐卡成功的标准为核发卡片并于活动结束前卡片有一笔成功消费。此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金融学院所有。
九、申诉与仲裁
(一)大赛设立仲裁组,负责竞赛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申诉进行最终裁决。
(二)参赛选手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以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三)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仲裁组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场区域,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四)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六)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联系人:周亮
电话:1828271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