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2021007
赛项名称:市场营销技能
二、竞赛目的
通过情境营销竞赛内容,考察参赛选手市场信息分析、目标市场选择、营销策略策划、会计报表分析等市场营销核心技能。通过竞赛,全方位展示参赛选手在在组织管理、团队合作、创新思维等方面的职业素养,为各院校师生提供了交流借鉴的平台,引领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推进专业建设对接产业发展、人才培养过程深度校企合作,提高市场营销高等职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认可度与影响力。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情境营销:各参赛队在同一个模拟市场环境条件下,通过目标市场分析与选择、营销策略组合和财务报表分析,使企业的效益最大化。
竞赛知识与技能范围
全面考察选手的市场调查与分析能力、目标市场选择与定位能力、目标受众分析与定位能力、竞争策略分析能力、营销策划能力、品牌传播能力、产品促销能力、客户服务能力、数据分析能力、成本核算与财务分析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在竞赛中,选手将会用到经济学基础、商品学基础、市场营销基础、市场调查与分析、消费者行为学、推销技术、品牌策划、财务管理等课程的综合知识。
(二)竞赛时长
竞赛总时长300分钟。
四、竞赛方式
(一)本赛项为团体赛。
(二)竞赛队伍组成:本赛项学生自由组队,可跨班级跨专业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2名参赛选手。
五、技术规范
(一)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修订后的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标准。
(二)教学要求:围绕《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资源库》中《营销策划》、《品牌策划与推广》、《市场营销技能大赛》、《市场营销基础》、《广告原理与实务》等核心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技能点设置竞赛内容。
(三)行业规范:采用直销、批发、零售等销售方式常用的线上与线下营销方式。
六、成绩评定
每个赛场各队经营三个会计年度关账后,系统自动生成成绩,成绩=所有者权益*(1*企业综合总分/100)。中途破产的队伍按照破产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如果在同一节点破产,则比较所有者权益,根据各队成绩排序,第一名100分,按照名次递减5分,第二名95分,依次类推。同时,裁判将核实成绩,一旦发现参赛团队违规操作行为,则比赛记为0分。
七、奖项设定
本赛项设团体奖。以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参赛选手应提前30分钟抵达赛场,凭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5.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6.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经现场指挥人员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开赛场。
九、申诉与仲裁
(一)大赛设立仲裁组,负责竞赛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申诉进行最终裁决。
(二)参赛选手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以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三)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仲裁组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场区域,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四)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六)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