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掌握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促使其尽快成长。经研究,本学期组织开展对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测评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测评对象和内容要求
1、本院讲师职称以下的在职青年教师(不包括讲师),本期均应参加教学水平和能力测评。
2、测评依据原则上以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内容为主,教师精心准备和设计授课内容,在15-19周内通知信息技术中心现场录制授课录像,录像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3、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要求。
4、信息技术中心在期末以系部为单位将青年教师授课录像制作成光盘,交测评成员在假期进行评审;测评成员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系部主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督导组成。
二、测评结果
1、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测评结果记入业务考核档案,作为晋级的依据。
2、测评结果优秀的青年教师,参加职称评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其它
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具体负责,人事处、信息技术中心、督导办公室协助实施,测评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