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成都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我校2024年度学生医疗保险的缴费和登记工作已全面启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80.00元/人。
(二)待遇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大学新生待遇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高校在册大学生(含休学学生)通过学校在学籍地(成都市龙泉驿区)医保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户籍地资助参保的学生可以选择在户籍地参保。
(四)所有学生在缴纳本年度学费时一并缴纳医保费。医保费由学校代收,龙泉驿区税务局统一扣缴。未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医保局成功参保的学生,其缴纳的医保费将在学期末参保工作结束后,由财务处统一退还。
二、工作要求
1.全体新生和去年在老家参保的老生(户籍地政府资助参保的除外),请学生本人在手机上中止老家登记信息。学生操作完成时间9月22日之前。
操作方法:进入“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服务—医保业务办理—城乡居民中止参保(如需登录验证,验证完成后重新操作此步骤)—进入城乡居民中止参保界面—选择中止日期为当天—选择中止地医保区划(即原参保地)—点击下端“提交”—重新进入确认原参保地已无参保信息。
2.因户籍地资助参保而放弃通过学校在成都市参保的学生,本人填写《因户籍地资助而不在高校参加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承诺书》(附件1),并本人签字,交二级学院存档。
3.二级学院填报《不在学校参加2024年成都市医疗保险的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发给吴老师,纸质档各学院盖章后交到学工部资助中心办公室。二级学院报送时间2023年9月26日。
4.登记及缴费工作结束后(12月底),参保人可查询缴费证明并打印参保凭证。具体方法详见附件3。.
三、相关附件
1.《因户籍地资助而不在高校参加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承诺书》
2.《不在学校参加2024年成都市医疗保险的学生名单汇总表》
3.《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查询及打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