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全面提高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川财职院行〔2022〕147号)工作通知,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各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拟给予吴嘉欣等277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同学励志奖学金。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疑问或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学生资助中心:公寓办2楼84642027,纪检监察办公室:明德楼1007室,84642073)。另请各拟获奖学生仔细核对自己的相关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立即反映,一旦发文上报,将不予更改。
附件: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21日